年终奖未到手 此刻跳槽好伤
年终奖未到手 此刻跳槽好伤C4d$M3k] U;y:}$X岁末年初,又是跳槽的高峰期。最近,有一家颇有知名度的大企业向王先生抛出了“橄榄枝”,然而令王先生苦恼的是,他现在所在的公司要到3月份才发放去年的年终奖,而且人事部门告诉他,必须是在岗员工才能享受,他如果现在辞职的话,恐怕连一分钱奖金也拿不到。但如果等到3月份,新公司的机会就可能失去了。王先生为此左右为难,非常苦恼。 MQ3a1Y8TH kF WA
企业:离职就不给奖金了2G6{ K n&e"@1b4O
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有年终奖的,一些企业是以月度奖、季度奖或者年底双薪的形式发放的。数额也是不尽相同,有的是平常工资的2~3倍,也有的是数万元,甚至几十万元。但核定标准基本是一致的,即按照营收状况和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评定,中高层员工的所得远远高于普通员工。特别是对于销售类职位,年终奖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,如果没有完成任务,可能就没有分文奖金了。g-L2@ E{kZ
对于在年底或年初跳槽的员工,各个企业的态度也不尽相同。某知名网站的负责人称,年终奖通常是在第二年的三四月发放,“主要是为了避开跳槽高峰期,防止员工拿了年终奖就走人。如果提前离职当然没有了!”
专家:不应剥夺员工报酬
中山大学《劳动法》专家黄巧燕指出,按照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》,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。包括:各种形式的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收入,是根据工作业绩、企业效益,对劳动者劳动贡献的给付。年终奖是工资的组成部分,员工得到这部分劳动报酬是应得的,不应该被剥夺。
如果企业由于要评估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,推迟年终奖的发放,离职员工与在职员工同时发放年终奖也未尝不可。在法院的判决中,如果员工合同期满之前离职,一般是按照工作时间的相应比例获得相应的给付年终奖,企业完全不给是不合理的。
国家法规:没有强制规定
广州号角企业管理顾问公司首席管理顾问曾文则认为,对于年终奖,国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,主要看各个企业自己制定的薪酬方案。一般比较规范的大公司都会在条款中详细规定,根据业绩考核来确定给付标准。小公司则要看老板的意思,如果老板觉得员工所在的岗位重要,并且想留住员工,就会给相应的奖金,否则也可能是没有的。为了减少纠纷,企业最好明确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和比例,让员工清楚知道自己究竟该得到多少。 那年,正逢企业卖断工龄。可是,作为大本毕业i的技术人员要求买断,人力资源部却坚决不批,只好辞职,几乎未得补偿,损失6万,年终奖也被全部扣下,再损近1万,也许命中注定那不属于我。现在,回想起来,辞职还是不够果断,机会到时,不可拖泥带水,不必过多考虑成本问题。 ~6C K!{ Jj,_&q0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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